當我們強調「講」聖經,我們先了解「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」,默示原文是「呼出來」,而整本聖經的信息是神所呼出的,是神藉聖靈感動所選召的人,把神的話寫下來。這絕不是出於人的意思、喜好。彼後1:20-21「第一要緊的,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;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,乃是人被聖靈感動,說出神的話來。」神感動四十多位不同背景、身分、學識,並有不同經歷的聖經作者,於前後相隔一千六百多年,他們用不同寫作手法、文體,記述神的作為,見證耶穌基督的救恩,只有神的靈才能成事。
於教訓、督責、使人歸正、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,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,預備行各樣的善事。聖經用正反兩面來表達功用,指從正面『教訓』人正確的教義,使人認識神的心意;從反面『督責』提醒避免錯誤的教義,使人明白是非。從錯誤的行為中使人歸正、教導人學義,聖經不只指出正確的知識,並如何走在正確的道路上,目的是讓信徒生命更像耶穌基督。這是您和我需認真看待的聖經。不論您用電子版或實體版,我們以怎樣的態度分享、講解、領受,並遵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