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與神相遇,上次提及悔改。我們常常察覺自己的罪,事實上在基督教的氛圍下,向神認罪,並不困難,但這只是第一步。下一步是有沒有決心面對,這也是人性中的軟弱,在罪中享樂,總不想放下。於是每次返教會,偶爾認罪,但很快又故態復萌。誠然,要面對及改正並不容易,但不等於就此放棄。倚靠神的大能,對付舊我。其實我們曾經經歷過,因為我們都是被耶穌救恩所拯救的生命。 讓我們重溫起初的愛,回想神過去在我們生命中的恩典,恢復對神的神聖敬畏與渴望。先從信主開始,當時在甚麼處境下認識耶穌? 有想過那一次決志、信主?或是之前經歷過多次信仰上的掙扎、困惑,最終在一次佈道會、一次團契活動,或一次崇拜中,與主相遇。不論多少年前,那是曾經確實發生過,也是您自己與神建立關係的開始,是沒有別人替代的經歷。那便是您的得救見證,是「被耶穌捨身救贖」的經歷。當您從中重溫,心存感恩,重新認信,行到今日,神有沒有放棄您? |